最高獎補2億,2026年現代農業產業園、農業產業強鎮、產業集群項目申報工作開始!(附申報通知全文)
來源:高新院 achie.org 日期:2026-03-24 點擊:次
近日,農業農村部辦公廳、財政部辦公廳聯合發布《關于做好 2026 年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農辦計財〔2026〕2 號),正式啟動2026 年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、優勢特色產業集群、農業產業強鎮三大項目申報工作。本次申報緊扣農業農村現代化目標,聚焦科技農業、綠色農業、質量農業、品牌農業發展,明確了申報指標、規模要求、資金紅線及報送時限,各地需搶抓窗口期,嚴格按要求推進申報工作。
現代農業產業園:各省份應至少申報1個重點品類項目,且申報產業園農業全產業鏈產值應達到20億元,全部作為競爭遴選項目申報。
?優勢特色產業集群:各省份應向重點品類聚焦,全部作為競爭遴選項目申報。原則上2024年農林牧漁業總產值超過4000億元的省份,申報產業全產業鏈產值應達到100億元;低于4000億元的省份,申報產業全產業鏈產值應達到80億元(新疆、西藏應達到50億元)。各省優勢特色產業集群項目應合理布局、適度集中,覆蓋區域不超過兩個地級市,有條件的可集中在一個地級市布局申報。
農業產業強鎮:原則上東、中、西部地區鎮域申報主導產業全產業鏈產值應分別達到2億元、1.5億元和1億元,采取地方擇優競爭、部級層面組織書面審查的方式開展申報,并將抽取50%左右比例的項目采取答辯等方式進行復核。
?? 申報“紅線”
近兩年發生以下問題的縣市,均不得納入申報范圍:
重大農業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問題
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
嚴重擠占挪用涉農資金等重大財政資金違紀違規事件
被省級及以上生態環境、農業農村、市場監督管理或財政等部門通報
本次項目資金繼續按照《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農辦計財〔2025〕2號)的規定執行。
通知明確,中央財政獎補資金不得“撒胡椒面”,不得搞平均分配;不得用于建設樓堂館所、市政道路、農村公路,不得用于建設玻璃幕墻、大屏幕等形象工程,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、列支管理費和項目咨詢、論證評審費,不得用于購買一次性生產資料,不得用于建設旅游項目設施;不得用于“三保”和政府債務還本付息。對擠占挪用中央財政獎補資金的,一經發現,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資金支持,并予以通報,取消三年內申報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資格。
申報截止時間2026年3月25日(超期不予受理)。
申報材料分別報農業農村部發展規劃司和鄉村產業發展司各2套,并附電子文檔光盤。具體如下:
1.現代農業產業園:申報函、建設方案、建設基本情況表等;
2.優勢特色產業集群:申報函、建設方案、主導產業基本情況表、項目建設縣(市、區)基本情況表、資金使用分配表以及2022-2024年批準建設且2026年延續支持的產業集群續建方案等;
3.農業產業強鎮:申報函、省級推薦名單、建設申報表、建設方案、相關附件證明材料。

